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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科院、中山供电局机房建设改造项目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 采购公告

2026-06-14 20:42:0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广东电科院、中山供电局机房建设改造项目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

采购公告

 

广州市电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东电科院、中山供电局机房建设改造项目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公开谈判采购

四、采购内容

广东电科院、中山供电局机房建设改造项目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合同估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6月14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17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809:00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5866059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88号南方投资大厦   

十一、采购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服务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琳

联系电话:020-37340405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85号

                         

 

采购人广州市电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6月14

 

 

 

 


采购公告附件

1.项目信息

1.1项目概况:广东电科院、中山供电局机房建设改造项目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包含主机房、电源室、电池室、监控室、备品备件室、气瓶室、工器具室、弱电间等。本次建设内容涵盖:消防系统。

1.2采购范围:本项为广东电科院、中山供电局机房建设改造项目消防专项施工:1、项目主要包括气体消防、火灾自动报警、极早期烟雾探测、事后排烟、灭火器等施工内容;2、本项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消防系统接入园区的工作,并通过住建部门、消防主管部门、园区物业单位、建设部门、运行部门的验收;3、工程包含了所有设备材料的搬运与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4、包含了在交付验收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5、包括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包括市消防局和供电局运行单位的消防验收)。

1.3项目地点: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广东电科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水均岗6-8号粤电大厦)、中山供电局(位于广东省中山市悦来南路13号)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服务期):

1.5.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9月24日。

1.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标段信息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N

成交权重

报价方式

结算方式

备注

1

广东电科院、中山供电局机房建设改造项目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

202.5619

/

1

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100%

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如有小数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18.88%,尾数为0可忽略。

按实结算。最终结算费用=(按第三方咨询单位审定结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1-成交下浮率)+安全文明施工费。

最终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结算单价以建设方最终审定结算金额作为基准执行。

含税,其中施工部分税率为9%,设备部分税率为13%。

合计

202.5619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序号

条件

广东电科院、中山供电局机房建设改造项目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登记设立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应答)。

2

供应商没有在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注: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按品类实施处理的,指供应商没有在采购标的物对应品类被实施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4

不接受联合体。

5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例如: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律师事务所等非市场主体,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报价时无需提供查询资料,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需就该情况进行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具备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提交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函及报价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项目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注:

1、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上未体现“使用有效期”,按注3、注4执行,建造师电子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视为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2、建造师电子证书中如有签名图像及手写签名要求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3、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4、①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签名图像、手写签名及使用有效性等内容,按各省份发证机关要求执行,但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其资格不通过。②针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③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月份前4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5月,近3个月可以为:2月至4月,或1月至3月。

8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

注: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本项目消防设计单位为:广东建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一、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一)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解除的),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解除的)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三)被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四)市场禁入对象范围

1.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下同)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其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

2.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分所等);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所等)的,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总公司(总所等)和其总公司(总所等)的其它分公司;

3.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不包括其子公司、其母公司和其母公司的其它子公司,但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除外。

、资质证书要求:

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一)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二)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6月150000002026年6月172400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按标段自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注:因逾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所导致无法正常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提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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