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A调节阀维修服务采购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TP-261028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PSA调节阀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此项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PSA调节阀维修服务采购
1.2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调节阀维修服务共计30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采购预算:总价控制价为14万元。价款包含维修服务费、检测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PSA调节阀维修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本次维修为装置检修窗口性维修,阀门具备拆卸条件起始,至阀门维修调试安装完成截止,总维修窗口期8天。
2.3服务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质量标准:合格。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专用维修场地,满足设备维修需求。(若维修场地为自有,需供应商提供证明自有证明文件;若维修场地为租赁,需供应商提供租赁合同)。
②供应商承接项目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阀门零部件研磨设备、喷砂设备、环保喷漆设备、试压测试设备、液压扳手、有满足于采购范围规格阀门(口径及压力等级)的打压设备均不低于2台(提供相关资产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满足三年内维修阀门业绩不低于300台,其中PSA装置或同类型高频动作阀门维修数量不少于50台,并提供业绩证明(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维修服务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人员要求:
①人员数量保障:供应商配备的专业维修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日期至开标之日起需大于等于6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②管理人员要求:配备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和1名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仪器仪表或机械或自动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需提供拟派人员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③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
(4)其他要求:保证本次所有阀门维修完成时间控制在8天之内(提供承诺),需供应商提供相应保障措施及维修方案(供应商对应书写方案,采购文件没有相应保障措施及维修方案的按否决处理)。
(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①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6日17时至2026年6月22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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