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黑岱沟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2027年至2029年外委剥离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5441,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黑岱沟露天煤矿、哈尔乌素露天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黑岱沟露天煤矿、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隶属准格尔旗管辖。黑岱沟露天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3400万t/a,哈尔乌素露天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3500万t/a。
2.1.2工程名称:准能集团黑岱沟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2027年至2029年剥离工程
2.1.3施工地点:黑岱沟露天煤矿、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2.1.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4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黑岱沟露天煤矿2个标段。
第一标段:负责剥离采场北部,总工程量12000万m³。
一期工程量4000万m³,其中:黄土1984万m³(运距6800m、爬高98m),岩石1971万m³(运距5300m、爬高51m),碎石45万m³(运距5400m、爬高65m)。
二期工程量4000万m³,其中:黄土1970万m³(运距7400m、爬高98m),岩石1985万m³(运距5400m、爬高51m),碎石45万m³(运距5400m、爬高65m)。
三期工程量4000万m³,其中:黄土1801万m³(运距7000m、爬高98m),岩石2154万m³(运距5500m、爬高52m),碎石45万m³(运距5400m、爬高65m)。
第二标段:负责剥离采场南部,总工程量13500万m³。
一期工程量4500万m³,其中:黄土2153万m³(运距8800m、爬高152m),岩石2197万m³(运距6300m、爬高73m),碎石150万m³(运距3800m、爬高50m)。
二期工程量4500万m³,其中:黄土2040万m³(运距8900m、爬高160m),岩石2310万m³(运距6900m、爬高80m),碎石150万m³(运距4100m、爬高50m)。
三期工程量4500万m³,其中:黄土2008万m³(运距9200m、爬高140m),岩石2342万m³(运距7100m、爬高71m),碎石150万m³(运距4600m、爬高58m)。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2个标段。
第三标段:负责剥离采场南部,总工程量9000万m³。
一期工程量3000万m³,其中:黄土832万m³(运距7200m、爬高101m),岩石2108万m³(运距5700m、爬高38m),碎石60万m³(运距5500m、爬高30m)。
二期工程量3000万m³,其中:黄土921万m³(运距6300m、爬高86m),岩石2019万m³(运距5100m、爬高36m),碎石60万m³(运距5500m、爬高45m)。
三期工程量3000万m³,其中:黄土495万m³(运距6000m、爬高111m),岩石2445万m³(运距4500m、爬高53m),碎石60万m³(运距4500m、爬高45m)。
第四标段:负责剥离采场北部,总工程量9000万m³。
一期工程量3000万m³,其中:黄土352万m³(运距6200m、爬高98m),岩石2588万m³(运距4600m、爬高46m),碎石60万m³(运距4600m、爬高30m)。
二期工程量3000万m³,其中:黄土372万m³(运距6200m、爬高88m),岩石2568万m³(运距4500m、爬高32m),碎石60万m³(运距5100m、爬高15m)。
三期工程量3000万m³,其中:黄土246万m³(运距5700m、爬高96m),岩石2694万m³(运距4100m、爬高37m),碎石60万m³(运距3600m、爬高15m)。
本次招标的工程量为计划工程量,并不做为竣工结算数,结算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弃和道路维护等全部工程。
2.1.5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工期由招标人根据当年生产计划以及现有施工队伍工程结束时间确定,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2.1.6(1)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行管部门及招标人的作息时间、作业时间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安排,招标人对此不进行任何价格调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报价时充分考虑此影响。(2)投标人投入设备的作业能力满足招标人生产要求,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年度、月度计划由于受国家政策、季节性等因素的影响,可能致使年度、月度计划波动较大,投标人无条件执行并按招标人要求做到随时调整。(3)投标人充分考虑在剥离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对剥离位置、运输路线、排弃位置进行调整,从而导致运距和爬升高度将发生较大变化等问题,投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施工。(4)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地方政府、煤炭行业政策调整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甲方生产经营模式变化,本合同须提前终止或减少合同工程量。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此风险,合同提前终止或合同工程量减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1.7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露天煤矿工程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作业规程》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相关要求(以最新版本为准)。
2.2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申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证书。
(3)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4)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如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不低于2000万m³。申请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发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及对应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用户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备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工程范围、开采量/剥离量等信息(如合同中无开采量/剥离量,须在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中予以体现;如开采量/剥离量计量单位为吨,须在证明文件中折算成立方,否则为无效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或竣工报告中描述的开采量/剥离量不一致时,优先认定顺序为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用户证明。);②付款发票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③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开工和完工时间;竣工验收报告须包含甲方、乙方盖章。④如为长协分签合同,分签合同满足业绩要求的,优先按分签合同单独认定有效业绩数量(须按分签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分签合同均不满足业绩要求的,按长协合同核定业绩有效性(须按长协合同提供对应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专业: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的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2)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项担任项目经理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合同业绩【单个合同剥离或开采工程量为500万m³(工程量认定同投标人业绩要求)或以上,如合同同时包含剥离和开采,工程量为两项合计】,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须同时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的用户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申请人须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有效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资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安全负责人: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拟派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类别为煤矿安全,聘用单位与申请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兼任注册安全工程师)。
(2)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第一标段:①挖掘机额定斗容为5m³及以上,数量不少于20台,②运输车辆为额定载重不小于50t且不大于70t的自卸卡车(考虑黑岱沟露天煤矿二条区北部破碎站桥涵的承载能力,实际载重加自重不得超过100吨),数量不少于150台。
第二标段:①挖掘机额定斗容为8m³及以上,数量不少于21台,②运输车辆为额定载重90t及以上自卸卡车,数量不少于150台。
第三标段:①挖掘机额定斗容为8m³及以上,数量不少于18台,②运输车辆为额定载重90t及以上自卸卡车,数量不少于144台。
第四标段:①挖掘机额定斗容为8m³及以上,数量不少于18台,②运输车辆为额定载重90t及以上自卸卡车,数量不少于144台。
申请人须在“申请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填写设备的具体信息(此清单作为上述设备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的审核依据),并出具“设备投入承诺函”(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申请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5.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请登录“国能e招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5.3 资格预审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7-01 22:00:0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06 23:59:59(北京时间)。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第2包200元;第3包200元;第4包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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