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菁英赋能创新项目(项目编号:0615-2644090780601)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医创菁英赋能创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医药科学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医创菁英赋能创新项目。数量:4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采购预算25万元。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三、资格要求(竞争性磋商时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由所隶属的法人单位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年度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每家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且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供应商须提供:1)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书面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自2023年07月01日后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本项目开标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09日,每天9:00~11:00,14:00~16:00 (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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