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01
项目名称:哈尔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7.8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8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采购预算 |
1 | 哈尔滨物业保障服务 | 1年 | 聘请门卫、保洁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 哈尔滨市道里区空港四路 | 14.64 万元 |
2 | 佳木斯物业保障服务 | 1年 | 聘请保洁、厨师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 佳木斯市向阳区光复西路 | 13.22 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并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履约能力;(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所派遣劳务人员均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上岗前需提供年内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四)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五)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失信记录核查路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至 2021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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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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