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ZLAD-F3002
项目名称: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每天拉运清理1号院、2号院及附近2个小院日常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结合需要,对官兵日常大扫除、卫生整治清理出的废旧物资、杂草、土堆、建筑垃圾等做到随时清理,秋季落叶时拉运所有的树叶。垃圾种类不限于以上类型,垃圾装、运、卸及各类费用缴纳由中标单位负责,确保所有类型垃圾但凡提出要求均及时清理(不超过24小时),垃圾桶四周保持干净,出现应急的垃圾清理任务做到随叫随到,随时清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包含相关经营范围;(五)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六)2020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证明复印件;(七)2020年6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有效的缴税凭证或缴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八)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2020年1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九)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十)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十一)提供1份3年内垃圾清运服务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十二)参加投标的单位提供本单位配备或租赁有清运垃圾所需垃圾清运车等相关设备的佐证材料。(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勤考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7日 至 2021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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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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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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