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J-[2021]-0504
项目名称:靖宇县花园口镇2021年“因户施策”黑木耳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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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的企业、组织;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6)供应商需提供近年在(2018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7)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至 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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