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2021074-重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城乡规划执法支队公务用车购置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5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P15“第三章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中:
8 | 其他 |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询价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 翻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与 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 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力 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 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 R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询价 响应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釆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 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釆购。 R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 5 星售后服务认证证。 |
现更正为:
9 | 其他 |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询价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 翻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与 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 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力 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 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 R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询价 响应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釆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 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釆购。 |
2.原采购文件P13“7 座 MPV 参数”中:
油箱容积(L)“?” | 55-58 |
现更正为:
油箱容积(L)“?” | 51-56 |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均顺延至:2021 年 5 月 25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