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S2021-48(1)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LHS2021-48(1)
3.采购范围:4台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4.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局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7.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8.预算金额:140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1年出具),并具有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与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4)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②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参与。③拒绝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 至 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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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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