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风光互补设备采购公开比选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保山市第二批次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风光互补设备采购公开比选。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人自筹。
1.5采购金额:预估采购不含税金额合计1254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肆仟元整;税率13%,含税金额141702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柒仟零贰拾元整。此金额为预估金额,结算时以实际订单和报价为准。
1.6采购内容:拟采购太阳能光伏组件、太阳能安装支架、水平轴风力发电机、胶体蓄电池、太阳能充放电控制器、风机充电控制器 、纯正弦波工频逆变器、太阳能板基础、落地电池柜、综合控制柜、太阳能板围栏等设备,报价包含设备费、材料费、安装服务、调测服务、运输保险费、搬运费、辅材费。
1.7供货及安装服务期限:下达供货通知起15个自然日。
1.8质保期:售后质保期为5年,安装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
1.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的报价折扣大于100%(即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参选人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2.2本次采购服务地点:保山市。
3.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应为中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需具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若参选人正处在新旧营业执照更换期间,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附天眼查控股关系截图。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08日至2021年7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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