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铁塔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报废资产(蓄电池除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揭阳铁塔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报废资产(蓄电池除外)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21-118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报废资产(蓄电池除外)处置服务采购。
1.6预算金额:人民币47.73万元(含税)。
1.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9本项目最低限价: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供应商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要求见第六章“报价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选择一家回收单位对我司一批废旧资产(蓄电池除外)进行处置回收(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缴款且将所有物资搬离之日止。
2.3服务及支付要求:在采购人发出通知后,成交人10个工作日内将物资搬离现场,成交人收到采购人缴款通知后将相应款项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给采购人。
2.4服务地点:广东省揭阳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广东省分公司、揭阳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注: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信誉承诺函》。
3.3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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