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Z-2021-018
项目名称:海口市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单位公章,“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0年审计报告)。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的单位公章)。6.其他要求(1)供应的二氯异氰脲酸钠粉,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所投兽用消毒药品批准文号、省级药检部门年出具的所投兽用消毒药品检验合格报告的复印件。(2)供应的医用外科口罩(耳挂式),需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任何形式分包、转包。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至 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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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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