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2021年换电业务电池租赁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1-1247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2021年换电业务电池租赁项目HBXT-2021-1247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2021年换电业务电池租赁项目,预算金额为420000元(含税)。现需框架租赁200组,租期三年。
序号 | 标段 | 数量(组) | 需求金额含税(元) |
1 | 标段一 | 100 | 210000 |
2 | 标段二 | 100 | 210000 |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每家参选人允许最多中选1个标段,每标段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单价700元/年/组;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
序号 | 标段 | 数量(组) | 型号 | 租期 |
1 | 标段一 | 100 | 60V20Ah | 三年 |
2 | 标段二 | 100 | 60V20Ah | 三年 |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或租赁数量达到200组为止(二者先到为止)。
2.3服务地点:山西省吕梁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照需求方(吕梁铁塔)质量标准及规范相关要求执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2其他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本项目能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
3.5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 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一项电动车磷酸铁磷酸铁锂电池产品销售或租赁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含封面、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订单/结算文件,需附合同甲方证明人及联系方式),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应答业绩的,不予认可。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各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8月30日17时00分至2021年9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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