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公司2021年电池保温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公司2021年电池保温设备采购项目/CITCC-HLJTT210108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预算60万元(含税),税率13%。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报价折扣以【含税基准单价(元/台)】为基准,进行整体折扣报价,上限折扣为100%,报价折扣精确到整数位,应答折扣超过最高限价折扣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电池保温设备采购项目(梯次电池保温设备)。
物资名称 | 数量(台) | 含税基准单价(元/台) |
梯次电池保温设备 | 150 | 4000 |
2.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1年。
2.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2.4供货期:自签订单下单之日起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2年;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2.8合同签订方式:框架+订单;
2.9付款方式:订单验收合格后95%付款,质保期过后付5%尾款。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 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3.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3 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选人若为设备生产制造厂家的分公司、子公司或代理商,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5参选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具备有效的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包含采购产品】。
3.6参选人须提供电池恒温舱设备(防护等级IP66或以上)具有合法有效的经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7 要求应答单位须具有良好诚信证明,提供未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提供截图)
3.8中选单位不允许擅自转包或分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各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各市分公司“黑名单”的。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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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9月03日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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