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B2021022
项目名称:南平市荣华山组团污水集中处理厂二期工程仪器设备及办公物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7.636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636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空调设备 | 1 | 批 | 61916 | 否 | 61916 | 0 |
2 | 1-1 | 监控设备 | 1 | 批 | 370473 | 否 | 370473 | 0 |
3 | 1-1 | 家具设备 | 1 | 批 | 130372 | 否 | 130372 | 0 |
4 | 1-1 | 化验室仪器设备 | 1 | 批 | 613608 | 否 | 613608 | 6136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特定条件:??包:1强制节能产品(若有)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若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所附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由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准应符合财库〔2019〕19号中的相关标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承诺,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并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在此项下作专项承诺包:2强制节能产品(若有)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若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所附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需提供该产品由市场监管总局认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准应符合财库〔2019〕19号中的相关标准。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承诺,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并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在此项下作专项承诺包: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承诺,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并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材料,投标人应在此项下作专项承诺包: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至 2021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