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100910]-0150号
项目名称:东丰县公安局看守所锅炉及供暖管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 |
1 | 锅炉 | 1套 | 2T热水锅炉 |
2 | 供暖管线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2.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2.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3.4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