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X-2021-272
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31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用途 | 采购项目的性质 | 最高限价(元) |
1 | 1 | 福州市台江实验小学窗帘采购项目 | 1批 | 遮光 | 材料:一级环保高密布;(详见询价通知书附件B:技术、服务要求) | 9315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③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⑤《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格标准:3.1.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3.1.2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1.3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1.4报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5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1.6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7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3.1.8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0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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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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