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铁塔2021-2022低速充电桩阳光板车棚物资及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宣城铁塔2021-2022低速充电桩阳光板车棚物资及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宣城铁塔2021-2022低速充电桩阳光板车棚物资及施工项目,项目编号:AHTTZB21042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计总价40万元(含税)
1.6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100%。
1.8 ★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为200元/平方米,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在宣城市区域内采购2000平方米的低速充电桩阳光板车棚物资及施工,项目预算400000元含税,最终规模以实际采购为准。
2.2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之日止。
★2.3供货期:中选人接到订单之日起不超过15个自然日内完成车棚建设及验收。
★2.4维修响应时间:自采购人发出维修通知起24个小时(含)响应并到达现场维修。
★2.5质量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要求。
★2.6免费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2.7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3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5参选人应提供的自2018年01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单项合同时效以单项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时效以其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含网址或含可以查询订单截图的账号密码或打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未体现与投标类似产品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为未提供。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安徽省 “禁止交易企业”的。
3.7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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