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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宛城区2021年第一批扶贫瓦店镇古桩月季种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3-12 18:02:2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宛城区2021年第一批扶贫瓦店镇古桩月季种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1-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宛城区2021年第一批扶贫瓦店镇古桩月季种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1-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96.636945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瓦店镇古桩月季种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瓦店镇古桩月季种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5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3月19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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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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