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东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2020]3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水利局(元氏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元氏县水利局(元氏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元氏县水利局(元氏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元氏县前仙乡东岭底村东岭水库;
2.4 建设内容:大坝上、下游坝坡贴坡,上游修建干砌石护坡,下游坝脚修建排水;增建坝顶路面;溢洪道整修、局部防护;放水洞封堵,完善管理设施等。
2.5 计划工期: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并能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从业单位的工程业绩”中查询;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清晰可辨的社保缴纳情况截图或照片以及医保网上服务系统清晰可辨的医保缴纳情况截图或照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7日09:00至2021年3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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