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醴陵泗汾镇鸭塘50MW复合光伏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醴陵泗汾镇鸭塘50MW复合光伏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公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3:7,项目公司成立前招标人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变更为项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EPC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泗汾镇。
2.2 建设规模:50MW。
2.3 计划工期:2021 年05月01日至 2021年10月10日全部并网发电,2021 年11月15日全部竣工,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不含可研);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由招标人供应);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和竣工验收(包含水保、环保等工程专项验收)、培训、移交生产、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性能质量保证,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50MWp级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50MWp级及以上(已投运)光伏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
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需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要求,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50MWp级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投运业绩。
(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需满足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要求,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50MWp级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设计投运业绩。
(3)其中一方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还应具备3.2.1, 3.2.2和3.3要求的资质业绩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大唐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5.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3.5.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5.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2日15时至2021年4月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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