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1号机组脱硝上层催化剂再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1号机组脱硝上层催化剂再生招标-2021年04月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招标编号:CWEME-WH03-202104-WZ02
招标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所属地区:湖南
所属行业:能源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项目简介: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1号机组脱硝上层催化剂再生,供货范围包括催化剂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再生、检测、包装、运输、供货及技术服务,包括催化剂的拆卸与安装。招标方旧催化剂中因不锈钢基材磨损等原因不能进行再生的部分,投标方应补供新的不锈钢基材后再生合格的催化剂,该部分计入合同总价内。
供货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厂家 | 原产地 | 备注 | ||||
1 | 催化剂模块(包拆装) | 1882×954×1890 | 立方米 | 454.71 | 共计160个模块 总体积:542.94m3 | ||||||
2 | 密封板等安装附件 | 3mm钢板、∠32角钢、∮12圆钢 | 套 | 1 | 用于催化剂之间及与烟道壁板的配套密封 | ||||||
注:催化剂以模块形式供货。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经济实体,且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有效期内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772-007-50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且危废证核准经营能力不低于15000吨/年,投标时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或其股权关联单位具备检测及评价CNAS或CMA认证资质,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扫描件备查;股权关联单位具备检测及评价CNAS或CMA认证资质,应提供资质使用授权文件。
4.承包方应提供至少2台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已成功投运24000小时或3年以上的板式催化剂工厂再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扫描件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及业主投运证明。业主投运证明必须说明在投运期内脱硝效率无明显下降,设备排放指标达标,催化剂无明显机械损坏)。
5.催化剂的拆装可以分包,其施工方须具备环保或机电安装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经查询,若有下列情形的应答供应商,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1)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10:00至2021年4月14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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