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县城区东一街(太行路-黄河路)道路工程及建设东路(子夏大街-郭熙大街)排水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48 | ||||||||||||||||
2、项目名称:温县城区东一街(太行路-黄河路)道路工程及建设东路(子夏大街-郭熙大街)排水工程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719,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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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县城区东一街(太行路-黄河路)道路工程及建设东路(子夏大街-郭熙大街)排水工程已由温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温县城区东一街(太行路-黄河路)道路工程及建设东路(子夏大街-郭熙大街)排水工程 2.2 项目编号:温交易【2021】41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21】48号 2.3 项目概况:施工段:温县城区东一街(太行路-黄河路)道路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等工程;建设东路(子夏大街-郭熙大街)排水工程为雨污水管道工程;监理段: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项目地点:温县。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 3.3 投标单位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 3.4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业绩要求:投标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6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监理段: 3.1 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单位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且无其他在监工程; 3.3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3.6 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4月02日 至 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