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L-CG-GZ202101002
项目名称:部队营区垃圾处理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标的的名称:部队营区垃圾处理物业服务。
(二)数量:1项。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合同履行期限:每次签订合同后需履约12个月/续签不超过2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每次签订合同后需履约12个月/续签不超过2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7守法经营声明书”】。
(二)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营业执照类型为非外商独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
-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7日 至 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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