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国道335第八师150团—136团—奎克高速公路(克拉玛依塔岔口)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BTJY08GCGK2021171)已经由兵团交通运输局以兵交发【2018】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道335第八师150团—136团—奎克高速公路(克拉玛依塔岔口)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兵团交通运输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77606.7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02.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石河子市第八师150团、136团、玛纳斯县、沙湾市、克拉玛依市境内。 3.工程规模:全长96.711km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8GCGK2021171-01-01 | 国道335第八师150团—136团—奎克高速公路(克拉玛依塔岔口)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按照现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的要求,对招标项目进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0 | 所有工程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4月21日 00:00:00至2021年04月27日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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