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2105LNJZRD-W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招标人为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2021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大齐村800号
2.2建设规模:2×300MW
2.3供货期: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4材料名称:脱硫用石灰石
2.5招标编号:CWEME-202103LNJZRD-W004
2.6数量:总量约为8万吨。招标方根据生产需要通知中标方供货,数量以招标方的衡
称为准(重车过磅,空车回皮)过磅单双方确认。
2.7技术规格:
2.7.1石灰石质量标准,按(ZBD5300290)普通四级品石灰石执行,见下表
成分单位标准
CaOWt—﹪>50
MgOWt—﹪<3
SiO2Wt—﹪<4
2.7.2卖方应保证石灰石料粒径在14-20mm。
2.7.3卖方石灰石中不得混入其他外来杂物。
2.7.4卖方应保证所供石灰石材料符合国家标准。
2.7.5卖方每次送货均须有出厂检验报告,包括:CaO、MgO、SiO2含量。
2.8交货地点: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料场。
2.9交货期:12个月
2.10其他:无偿提供脱硫用石灰石卸车服务,按照买方需求将货物卸到指定位置。
2.11此次招标采用经过评审后排名前两名中标候选人,两家候选人合计供货预计总量8
万吨。
若两家中标候选人单价相同,两家中标候选人供货比例为各占50%;
若两家中标候选人单价价差>0元且≤2.0元,两家中标候选人供货比例为6:4,价低
中标候选人的供货为总量的60%;
若两家中标候选人单价价差>2.0元,且≤4元,两家中标候选人供货比例为7:3,价
低的中标候选人供货为总量的70%;
若两家中标候选人单价价差>4元,且≤6元,两家中标候选人供货比例为8:2,价低
的中标候选人供货为总量的80%;
若两家中标候选人单价价差>6元,价低的中标候选人供货为总量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1.2投标人若为石灰石生产企业,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个月内石
灰石质量检验报告(出具报告机构必须为具备CMA资质检测机构)。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
提供与石灰石生产企业签订的购销协议,同时提供石灰石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个月内石灰石质量检验报告(具有国家资质的质量检验单位)。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至少有一项与使用厂家签订的石灰石供货业绩,
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等有效证明业
绩的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
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4否决项包括投标人的以下情形:
3.4.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
单的);
3.4.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3.4.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
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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