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体系及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202室),泰州市人民东路3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CDL2021-07
项目名称:泰州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体系及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分为四个分包,投标人自行选择所投标段
分包序号 | 预算 (人民币,万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1 | 250 | 250 |
2 | 260.5 | 260.5 |
3 | 180 | 180 |
4 | 19 | 19 |
采购需求:
分包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台套数 | 备注 |
1 | ●致病菌质谱鉴定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2 | ●全基因组测序系统(含建库仪、分析软件) | 1 |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 | ||
3 | ●全自动药敏分析系统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脉冲场电泳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凝胶成像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孵蛋箱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
胶块清洗系统 | 1 | ||
超纯水仪 | 2 | ||
高精度CO2震荡培养箱 | 1 | ||
离心机 | 1 | ||
低温保藏箱 | 1 | ||
生物安全柜 | 1 | ||
超净工作台 | 1 | ||
4 | ●全自动微量点滴仪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正置相差显微镜 | 1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注:以上仪器设备未备注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投标人如用进口产品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经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总代理商正式授权,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函原件;若提供总代理商正式授权的,还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授权证明复印件。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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