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交通物流枢纽基地(铁路空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方案-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140XZ2Q017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交通物流枢纽基地(铁路空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方案(招标项目编号:0634-2140XZ2Q017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天业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方案-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潜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能力。③投标人需具有城市规划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公路)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道路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连续三年(2017-2020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承担过运输场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规划设计(至少1个)。
3.4信誉要求: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报告”。
3.5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2018年1月1日以后依法设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资料。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连续三年(2017-2020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①2017年至今,承担过物流园、货运场站工程可行性研究(至少5个);②2017年至今,承担过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规划、咨询,物流规划或相关研究课题(至少2个);③承担过道路客运场站工程可行性研究课题(至少1个)。
3.4信誉要求: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报告”。
3.5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2018年1月1日以后依法设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资料。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8日10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03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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