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PPP项目炉渣处理 (出售)招标公告
中节能(汉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汉中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PPP项目炉渣处理 (出售) |
二、项目编号:20210402030123474001001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汉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汉中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PPP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处理能力20万吨;本项目采用1台日处理垃圾600吨的炉排焚烧炉,1台余热锅炉,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及1台12MW的发电机;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碳酸氢钠)+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相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一期炉渣年均产量4万吨。 |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负责本项目一期项目产出的炉渣综合利用,包括炉渣出售、运输、炉渣处理的土地租赁、厂房建设和水、电、气等的建设和使用、清理渣池及其周围、除渣机及其周围卫生清理及每周进行一次炉渣热酌减率检测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徐望镇五郎村。 |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垃圾焚烧规模不少于6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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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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