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公司惠州电厂液氨年度单价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液氨年度单价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2604,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国能惠电催化还原脱硝工艺(SCR)所用液氨年度采购。液氨采购数量:氨含量≥99.8 预估750吨。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厂内储存条件 | 计划年需求量[吨] | 交货地点 |
1 | 液氨 | 浓度≥99.8%; 残留物含量:≤0.2% 沸点(℃):-33.4 ; 1%水溶液PH值:11.7 | 2*85m3 | 预估750吨 | 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现场液氨储罐 |
2.2其他:交货期: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并提供生产厂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液氨或氨),经销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生产厂家的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3份电厂液氨供货合同业绩,且每个合同的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4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量、合同金额、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
【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液氨运输能力,自行运输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至少3辆满足囯家和地方环保排放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与押运员(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委托运输合同,承运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至少3辆满足囯家和地方环保排放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与押运员(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扫描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13 16:3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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