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YC)000914
项目编号: NXHR-2021-105
项目名称: 贺兰县民政局2021年度贺兰县“三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7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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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金河社区 | 其他社会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 | |
二标段:光明社区 | 其他社会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 | |
三标段:花园社区 | 其他社会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 | |
四标段:太阳城社区 | 其他社会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7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原件)(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5-10 17:34:28 至 2021-05-19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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