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消雾冷却塔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160SCCJS0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消雾冷却塔采购,招标人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0万吨/年促进剂M装置、2.3万吨/年促进剂DM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NS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CBS装置、2万吨/年促进剂DCBS装置、8万吨/年硫回收装置、6万吨/年二硫化碳装置,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电、供气、废液焚烧装置、高浓度有机废水活性炭吸附及再生装置、废气RTO装置、原料罐区、产品仓储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实现10万吨/年促进剂M、2.3万吨/年促进剂DM、4万吨/年促进剂NS、4万吨/年促进剂CBS、2万吨/年促进剂DCBS、8万吨/年硫回收、6万吨/年二硫化碳的生产能力。项目占地约1174亩。
本次招标采购消雾冷却塔用于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消雾冷却塔,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不能提供2020年度,则提供2017年度-2019年度);
3.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6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三项与本次投标产品技术路线相一致的消雾冷却塔销售、运行业绩且单塔处理能力不低于4500m3/h。须提供销售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及甲方签署的运行证明文件(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供货范围、设备清单、主要参数以及签署和盖章页、金额、销售明细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7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承诺函)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
3.8 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4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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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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