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排水管理处 咸宁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0 18:41|发布单位:湖北国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1-06-11|项目监管地:咸宁市直辖|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咸宁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X-202105ZC-030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咸宁财采计备[2021]001136号
3、项目名称: 咸宁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20(万元)
6、最高限价:720(万元)
7、采购需求:
为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顺利推进咸宁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满足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排水防涝的考核要求,现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咸宁市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 (后续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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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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