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购置检测仪器设备(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9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1(NH)XS0004
项目名称:2021年购置检测仪器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2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429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一体式楼板测厚仪、一体式云传输回弹仪、超声波探伤仪、桩基静载自动测试仪、岩芯钻机及配件、800吨千斤顶、建筑外窗综合物理试验机、电线电缆测厚仪、自动双排岩石切割机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
一体式楼板测厚仪 | 2台 |
一体式云传输回弹仪 | 18支 |
超声波探伤仪 | 1台 |
桩基静载自动测试仪 | 10套 |
岩芯钻机及配件 | 4台 |
800吨千斤顶 | 2台 |
建筑外窗综合物理试验机 | 1台 |
电线电缆测厚仪 | 1台 |
自动双排岩石切割机 | 1台 |
具体的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