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1423-2021-005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H-2021-0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丰顺县入河排污口(排水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1、补充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条款;
2、更正综合评分表中的勘误。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九条,第22点增加以下条款:
22.6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22.6.1 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2.6.2 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 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 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22.6.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 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原采购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表内容修改如下:
- 商务部分第1款
原文:
1 | 投标人财务状况 (满分5分) | 投标人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盈利得5分,亏损不得分。(提供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或财务报表) |
现更正为:
1 | 投标人财务管理 内控制度 (满分5分) | 投标人提供完整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提供的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第2款
原文:
2 | 技术转化能力 (满分6分) | 投标人为高新技术企业得2分; 投标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得2分; 投标人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产学研合作,得2分。 (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型中小企业网站截图、高校或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2 | 技术转化能力 (满分6分) | 投标人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得3分; 投标人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产学研合作,得3分。 (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或 科技型中小企业网站截图、高校或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
- 商务部分第3款
原文:
3 | 投标人管理能力 (满分8分) | 认证范围为环保咨询服务且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现更正为:
3 | 投标人管理能力 (满分8分) | 认证范围为环保咨询服务且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全部具备的得8分,每缺少一个证书扣3分,最多扣8分。(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商务部分第4款
原文:
4 | 投标人类似业绩 (满分9分) | 1、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供应商承担过同类业绩(仅限由政府环保部门委托的环保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需包含首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4 | 投标人类似业绩 (满分9分) | 1、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供应商承担过同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注:提供相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需包含首页和盖章页)的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5月26日
2021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原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如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亦作相应变更。
2、延长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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