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伊春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建设(包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站—找到相应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下载)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18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项目名称:伊春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包二)
3、采购类别:服务类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255,865.00元
6、最高限价:11,255,865.00元
7、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2021年支付中标金额的70%,剩余资金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
9、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按照伊财采【2020】6号文件相关执行)
10、采购需求:
序号 | 商品名称 | 目录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录播教室互联互通市级终端 | 数据、多媒体通信终端设备 | 1/套 | 202815 | 202815 |
2 | 全市智慧教学应用系统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1/套 | 9589150 | 9589150 |
3 | 录播教室互联互通软件 | 行业应用软件 | 1/套 | 389400 | 389400 |
4 | 录播教室互联互通设备改造 | 其他数据录入设备 | 70/个 | 15350 | 1074500 |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资格要求: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也即可。三种提供任何一项即满足要求。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6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
7 | 质保期 | 质保3年,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 |
8 | 交货时间(工期)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
9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 月4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