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绥滨县委员会宣传部宣传广告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绥滨县委员会宣传部宣传广告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其报名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QCG2021-011。
2.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绥滨县委员会宣传部宣传广告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资金:财政资金(272,500.00元)。
5.采购内容:大型宣传牌版面设计、制作、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服务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
7.服务地点:中国共产党绥滨县委员会宣传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潜在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近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3.1凡有意与参加本项目磋商者,可于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99653877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1)如本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本项目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2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3.4选择邮购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绥滨县市地方分网http://www.hljcg.gov.cn)。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06月16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磋商地点: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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