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Y-竞谈20210502
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农村综合环境提升——2021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一期)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淮安市清江浦区农村综合环境提升——2021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一期)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检测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相关执行文件以财政部下发的[财法函〔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为依据。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一)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2.提供竞争性谈判开始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3.提供竞争性谈判开始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4.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具体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1)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1. 谈判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2. 谈判供应商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等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3. 谈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三)不接受有下述情况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谈判供应商为联合体供应商的; 2.谈判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说明:本次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继续谈判的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至 2021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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