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塔浦东新区分公司2021年智能管理设备及智能舞台灯光采购、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1ST0102018),采购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采购智能管理设备及智能舞台灯光设备各一套,并提供相关的安装、调测、维保服务。预估含税金额:39.42万元。
1.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3交货期:分批送货,接采购人订单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上海市),且完成安装调测。
1.4维保期:项目终验完成之后的3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智能管理设备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8.55万元,智能舞台灯光设备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6.34万元,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满足以下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应答。
2.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6应答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同类业绩(系统集成类)总额不少于50万元。
2.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应答人资格的。
2.8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3.1电子版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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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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