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X21-CS008B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西县税务局大院及一楼大厅党建宣传文化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807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0807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工程量 | 最高限价(元) | 完工期 |
1 | 国家税务总局揭西县税务局大院及一楼大厅党建宣传文化墙项目 |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88080.72(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 合同签订后,开工之日起15日内完成。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之日起15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至 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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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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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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