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郾采公开采购-2021-9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人民医院胸痛中心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3,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3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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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内容:现需要配套采购磁共振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质保期:1年; (3)质 量:合格;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2 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6月07日 至 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