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开平翠山湖燃气热电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集中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开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经立项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
建设规模:建设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部分公用系统考虑留有2台5万级机组的设计接口或余量,预留相应扩建条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地点工期 | 文件价格 (元) |
1 | 2021-QD-NYGC-0000-1-0130-1/1 | 标段一:集中供冷系统制冷站设备 | 共13台套设备,含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密闭式冷却塔、空调水泵、自动定压排气补水装置、差压式过滤型除垢器等。详细参数见技术协议。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2 | 2021-QD-NYGC-0000-1-0130-1/2 | 标段二:多联机空调及分体空调设备 | 共148台多联机空调及分体空调。详细参数见技术协议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3 | 2021-QD-NYGC-0000-1-0130-1/3 | 标段三:凝结水除铁过滤器系统设备 | 2台凝结水除铁过滤器系统设备 Q=140m3/h,滤芯精度:5微米。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4 | 2021-QD-NYGC-0000-1-0130-1/4 | 标段四:汽水取样设备 | 2套起诉取样装置,每套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由高温架和仪表盘。有凝结水、给水、炉水、饱和蒸汽、过热蒸汽、冷却水取样点。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5 | 2021-QD-NYGC-0000-1-0130-1/5 | 标段五:化学加药装置 | 加药装置包括1套给水、凝结水加氨装置;1套炉水加磷酸盐装置;1套循环冷却水加杀菌剂装置和1套循环冷却水加稳定剂装置。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6 | 2021-QD-NYGC-0000-1-0130-1/6 | 标段六:水工给水泵、排水泵及消防泵 | 变频恒压工业给水设备一套,流量50 m3/h;变频恒压生活给水设备一套,流量60 m3/h;集水坑排污泵*2,流量15 m3/h;冷却塔排水泵*2,流量40 m3/h;中间水池提升泵*2,流量50 m3/h;排泥池提升泵*2,流量50 m3/h;电动消防泵*1,流量350 m3/h;柴油机消防泵*1,流量350 m3/h;消防稳压设备一套,流量10m³/h,循环水管坑排污泵*4,流量10m³/h,共17台套。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7 | 2021-QD-NYGC-0000-1-0130-1/7 | 标段七:全厂降噪设备 | 各1套 本降噪工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主厂房区域降噪(吸隔声模块、进风消声器、燃机进风口声屏障)。 (2)余热锅炉区域降噪(L*H=30m*10m声屏障)。 (3)冷却塔区域降噪(进风消声器、排风声屏障)。 (4)天然气调压站区域(L*H=60m*5m声屏障)。 (5)变压器区域(L*H=50m*8m声屏障2套)。 (6)厂界区域(L*H=295m*5m声屏障)。 (7)噪声控制方案与各设备及电力主体工程设计方的接口配合设计。 投标方可根据招标方提供的降噪基本方案、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噪声治理方案,需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技术方案、产品描述、声学计算、可行性分析、性能指标、降噪效果评价、依据及造价,中标后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并且经招标方审核通过,最终满足降噪的设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8 | 2021-QD-NYGC-0000-1-0130-1/8 | 标段八:电梯设备 | 无机房客梯载重量115kg(15人)1台;无机房半圆形观光电梯载重量2台(13人);有机房客梯载重量115kg(15人)1台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9 | 2021-QD-NYGC-0000-1-0130-1/9 | 标段九:集中供冷系统空气处理设备 | 共85台集中供冷系统空气处理设备。详细参数见技术协议。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10 | 2021-QD-NYGC-0000-1-0130-1/10 | 标段十: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 | 1套流量:Q=20 m³/h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11 | 2021-QD-NYGC-0000-1-0130-1/11 | 标段十一:钢闸门及平板滤网设备 | 钢闸门(1.0×1.0)m,滤网(2.0×3.5)m 钢闸门2台套,平板滤网4个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12 | 2021-QD-NYGC-0000-1-0130-1/12 | 标段十二:110kV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NCS) | 共3套。测控装置电源和遥信电源要求独立提供,站控层的设备宜可采用交流220V,间隔层的设备宜可采用直流220V。监控系统应采用开放、分层分布式网络结构,整个系统分成站控层和间隔层。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13 | 2021-QD-NYGC-0000-1-0130-1/13 | 标段十三:涉网保护类设备 | 共6套设备,含110kV母线保护屏和保护装置、110kV母联(分段)保护屏/操作箱屏、故障录波装置等,详见技术规范。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14 | 2021-QD-NYGC-0000-1-0130-1/14 | 标段十四:制氮机设备 | 100Nm³/h,输出压力为0.5~0.7Mpa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15 | 2021-QD-NYGC-0000-1-0130-1/15 | 标段十五:电动滤水器设备 | 2台全自动滤水器。参数为:1400t/h,0.24MPa。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16 | 2021-QD-NYGC-0000-1-0130-1/16 | 标段十六:主厂房通风设备 | 玻璃钢屋顶通风机,风量:51000m3/h,20台;防爆等级:Ex d ⅡCT4,通风帽及出风口直径:300mm,8台。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所有的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投集团、项目公司及其所在二级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8、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一:集中供冷系统制冷站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2 | 标段二:多联机空调及分体空调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3 | 标段三:凝结水除铁过滤器系统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4 | 标段四:汽水取样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5 | 标段五:化学加药装置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6 | 标段六:水工给水泵、排水泵及消防泵 |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所投品牌的消防产品须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消防产品CCCF认证证书。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柴油消防泵、消防水泵等合同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7 | 标段七:全厂降噪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且每项业绩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5、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环境工程(物理污染物防治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的设计资质。 6、项目经理要求:有类似工程管理业绩,必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应业绩证明),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投标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8 | 标段八:电梯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同等规模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9 | 标段九:集中供冷系统空气处理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10 | 标段十: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11 | 标段十一:钢闸门及平板滤网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12 | 标段十二:110kV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NCS)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13 | 标段十三:涉网保护类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14 | 标段十四:制氮机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15 | 标段十五:电动滤水器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16 | 标段十六:主厂房通风设备 | 专项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近8年内同类设备2个及以上火电厂项目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以上所有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不满足资格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06月8日-2021年06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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