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煤炭交易中心铁路专用线(东乌铁路联络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煤炭交易中心铁路专用线(东乌铁路联络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由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以(2021.第7次)会议批准实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石嘴山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及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石嘴山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前期咨询工作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社会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以及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划范围内,项目拟于东乌铁路公乌素至田盖素段或黄公铁路等相关车站接轨引出,上跨黄河向西延伸至石嘴山市惠农区,在惠农区工业园区设置煤炭交易中心站。
2.2. 招标内容:石嘴山市煤炭交易中心铁路专用线(东乌铁路联络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线路的建设和接轨车站的接轨改造方案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个标段。
2.4.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并提交可研文件初稿,直至本项目可研报告通过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工程设计甲(Ⅰ)级资质证书。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铁路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资质证书,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途不得更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通过“信用中国”(http:///)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为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因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进行任何投标费用的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后,请于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7日(截止于2021年6月17日24时00分),按网上系统提示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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