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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学校系统集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6-09 22:12:0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概况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学校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6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CCGDLGK-2021131

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学校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6.5万元

最高限价:76.5万元,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其中包括试运行6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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