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URUI2021-ZC[39]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第八小学办公楼、教学楼外墙面保温维修及屋面防水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23126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23126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吴忠市利通区第八小学办公楼、教学楼外墙面保温维修及屋面防水工程采购项目 | 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823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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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823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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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3.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3.4、投标企业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至 2021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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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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