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4濮鹤线内浚界至杨小屯段改建工程项目重点工序核验及竣交工验收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鹤财竞谈-2021-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鹤壁市
一、招标条件
本省道304濮鹤线内浚界至杨小屯段改建工程项目重点工序核验及竣交工验收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鹤财竞谈-2021-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1年以来任意1次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
④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证书。
(4)供应商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累计完成有6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工程检测业绩(重点工序核验或竣交工验收检测),且检测的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必须包含桥梁专业),人员证件注册单位必须为本单位。
(6)信誉要求: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附进响应文件或对此做出承诺)。
(7)供应商不得与所投标段的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存在如下关系: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6月16日08时00分00秒---2021年06月18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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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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