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交通”)(招标人)对集双高速东双项目DSL05项目经理部绿化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双高速绿化项目。
1.2 建设地点:辽宁省西丰县吉祥村。
1.3 工程内容:集双高速项目全线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所有作业内容。
1.4 计划工期7个月
1.5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0日。
1.6 招标范围:集双高速项目全线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所有作业内容
1.7 工程量及段落划分:本次招标绿化工程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拟招1家施工队伍。
工程量及段落划分表
序号 | 段落划分 | 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 备注 |
1 | (绿化工程) | (主要工作内容:种植土46686m3,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178574m2,人工种植乔木927棵,人工种植灌木469丛,紫穗槐836155株,栽植绿篱836155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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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市政、公路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类似施工经验,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方式:通过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3.2 发售价格:标书费共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以银行汇款(公对公打款)的方式递交标书费至招标人。
银行汇款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账号:1105 0160 5600 0000 172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未缴纳标书费用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参加投标。
3.3 经办人必须为法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本人,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3.4 招标人收到投标人缴纳的标书费后,投标人可在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应以银行汇款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公对公打款),投标结束且完成合同签订后退还。
4.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并递交凭证(凭证备注必须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扫描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270209245@qq.com)。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返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保证金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通州梨园支行
账 号:1100 6166 8013 0003 1057 6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配合。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后将被系统自动退回。
5.3 投标人应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以单独pdf形式上传),采取线上视频会议进行开标。
六、开标时间及要求
6.1 开标时间: 2021 年 06 月 28 日 14 时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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