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书编号:2021-CCZB1660G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 预算(元) | 规格型号 技术指标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1-1 | 和平街一期改造工程-明代石桌椅及孩童石雕采购项目 | 1批 | 495340 | 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23日起至2021年07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 发售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在福建中华技师学院右侧连体楼)
5、联 系 人:刘坚
联系电话:0591-87554016
传 真:0591-87554653
E - mail:fjscc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的印章);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07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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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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