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塑胶田径场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塑胶田径场项目 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0〕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元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为:元氏县槐阳大街136号
合同估算价:5699648.81 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田径场16177.8平方米、周围护栏2027平方米、体育看台及地下体育器材室136.5平方米。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 ) 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其他要求:本项目需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 招 冀 成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 招 冀 成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导致报名不成功或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其后果自负,三个平台均需报名,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 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 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请于2021-06-25 00:00至2021-07-01 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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