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嫩江市移民服务中心_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路灯、栅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永吉街副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C[2021]0270 计划编号:[2021]0256
2、项目名称:嫩江市移民服务中心_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路灯、栅栏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预算内7,603,475.51元
5、最高限价:7,603,475.51元 一包施工7454387.51元 二包监理149088.00元
6、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包:太阳能路灯120盏,栅栏12097米,大门302个,施工标示牌6个施工。二包:嫩江市移民服务中心_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路灯、栅栏项目监理。(详见文件)
7、建设地点:临江乡博尔气村、临江乡前马鞍山村、临江乡庆丰村、海江镇曙光村、伊拉哈镇五一村、白云乡青良村
8、建设工期: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竣工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监理期限:工程开工至质保期结束
9、施工付款方式:人员设备进场30%,采购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再拨付50%,审计结算后预留10%质保金后,其余资金一次性拨付,质保期1年。
监理付款方式:完成服务后,档案资料齐全,一次性付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上述证书;
3.4财务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3.5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2)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提供各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管理人员必须证企、专业相符;
3.6信用核查内容:
①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②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9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提供截图)。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及分包(提供承诺书)。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二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3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财务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3.5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6信用核查内容:
①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②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9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提供截图)。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及分包(提供承诺书)。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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